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信息聚合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务员考试 > 江苏公务员考试

2015南通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第2页

2015-02-0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 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报名有效。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16:00。
 
  4.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每日 09:30~16:00)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0楼1018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1)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2)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3)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 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招录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各招录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表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初审单位负责解释。
 
  对通过审查的人员,初审单位应及时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招录单位的资格初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 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由原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大纲可在江苏人事考试网查阅。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人选确定
 



    tags: 2015南通公务员考试招生简章第2页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收藏本页 [返回顶部]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