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州公务员考试报名公告第4页
2015-02-0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我省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报考要求详见《泰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各招考单位政策咨询电话于2月6日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23—86886333(泰州市纪委)
网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stzhrss.gov.cn
泰州人事考试网 www.tzrsks.com
(原标题:泰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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