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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6-11-09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017上海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通过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回避关系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问:应届毕业生如何认定?
  答: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本次报名毕业时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在职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条件报考。
  4、问: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4楼)亦受理海外学历的认证工作。
  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6、问:外省市的社会人员除《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
  答: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
  7、问: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对象范围有何要求?
  答: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员(含原人才类、就业类《上海市居住证》)。
  8、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报考?
  答: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9、问:《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答:《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10、问: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
  答:参加上述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需提供由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11、问: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是否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12、问: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能报考。另外,根据《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的通知》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职公务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报考公务员,须经所在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对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为公务员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二、关于报考条件
  1、问: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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