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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2017-06-14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云南省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及《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工作实际,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特制定本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

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及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进行公告。考生可通过以上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毕业生除外)。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免交报名考试费。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办公室(陆良县东门南小街26号4楼)。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22日。

(三)报名要求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所有报名合格人员必须参加笔试。

3.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必须持有,否则报名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并由考生写出保证书,说明其理由,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所有证件原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报名时认可其报名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登记证)的,可暂不提供以上证件原件,但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等证明和本人保证书方可报名,若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否则视为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取消其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出具证明材料的时间必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

4.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专业后面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考生相应的报考资格。

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登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2.未就业(含有过就业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非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本人保证书等。

4.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不符合开考条件及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规定网站公告。

5.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7年7月13日—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陆良县招商合作局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考务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合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委托具有独立组织考试资格的第三方入围封闭完成。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0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考试时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违纪等相关规定处理。

(三)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7月11日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并办理加分手续,加分人员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2017年7月18日前在规定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如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在符合查分情形下,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陆良县招商合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六、资格复审及要求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再次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并确认其真实性。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四)项第1.2.3点内容提供所需材料,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已婚人员还须提供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证明。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第六条第1点办法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须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情况说明。考生须按规定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4.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考生在报名前应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进行自我查验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验不到的考生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学历认证。

5.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陆良县招商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陆良县招商合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陆良县招商合作局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布,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八、公示和录(聘)用

陆良县招商合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被录(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四)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十、本方案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合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陆良县招商合作局0874-6220456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0874-6222561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939531

附件:陆良县招商合作局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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