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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绍兴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第5页

2015-03-12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4月3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 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省级机关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二)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见需求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575-85133666(绍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575-85131636(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资格初审期间咨询电话:0575-81503318。)
 
  0575-88316885(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75-88376465(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
 
  0575-84119134(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575-84126031(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2213801(绍兴市上虞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2120301(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7106510(诸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575-87261023(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3032371(嵊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0575-83012235(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5-86023327(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点击下载:2015年绍兴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一览表.xls6042406(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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