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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zsldbzj.gov.cn

2016-01-19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zsldbzj.gov.cn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本系统重大项目的立项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文字综合、新闻发布、绩效评估、安全保卫、效能建设和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
(二)法制科
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涉外法律事务;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局机关对外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工作。
(三)就业培训科
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协调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台港澳居民在漳就业管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监督检查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情况;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和调控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负责拟订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办法,督促指导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拟定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管理办法,并实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漳台职业培训交流合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四)社会保险科
贯彻执行城乡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与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城乡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拟订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待遇项目与给付标准以及基金征缴、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督促指导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按规定管理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准入资格及年度审查;组织拟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贯彻执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关政策,督促指导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机构的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督促指导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市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组织实施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拟定全市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办法,负责全市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督促指导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编制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拟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五)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组织审核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或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劳动关系监察科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市属企业集体合同的备案工作,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贯彻落实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全市劳动定额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劳动者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督促落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牵头拟定全市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有关突发事件和跨地区、跨县(市、区)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向社会公布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的统计工作。
(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审核审批科
负责设立民办职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筹设民办技工学校、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技工学校的审批;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认定,职业中介年审、撤销、变更登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的审核及年审、撤销、变更登记、换证,民办培训机构撤销、变更登记;负责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负责开办劳动力交流洽谈会的许可、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的认定;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的审核;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的审定;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审查;负责承办市级工伤保险调剂金的使用和管理审批转报,负责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的审批;承办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的确认转报;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对以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主辅分离富余职工为主的企业的认定、集体合同备案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未成年工登记证办理。
机关党委会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市政府大院24号楼
电话:0596-202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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