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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人事考试网:www.lnhld.lss.gov.cn

2016-09-28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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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人事考试网即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落实。主任:尹彦军,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7楼,联系电话:3150565。

(二)政治部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日常工作。主任:余华盛,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8楼,联系电话:3150655。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教育工作,承办机关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科长:张书辉,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8楼,联系电话:3150650。

    (四)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及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经费;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并负责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受理相关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科长:查晓红,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8楼,联系电话:3150286。

    (五)职位管理科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审批、职务任免、调任转任、申诉控告、交流回避、辞职辞退、信息统计等工作;组织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实施公务员法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的落实;负责事业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协调核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负责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方案审核及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工作,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科长:栾述志,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7楼,联系电话:6660709。

    (六)考核奖励科(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序列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考核、纪律、奖励、惩戒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行政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审批政府部门及行业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负责全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副科长:吴大新,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9楼,联系电话:6660722。

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邹俊峰。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9楼,联系电话:6602222。

(七)录用培训科

完善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组织实施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的学历认定工作。科长:王玉梅,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7楼,联系电话:6660733。

    (八)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科(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推进市场准入制度,规划和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开展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吸引各类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市博士后、留学人员等相关选拔、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科长:张健,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8楼,联系电话:6660757。

(九) 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科)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拟订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政策及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

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和措施,拟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科长:李军博,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7楼,联系电话:3150926。

    (十)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办法,拟订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工作。科长:杨洪宇,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17楼,联系电话:3150211。

(十一)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参与拟订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市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置机构资格确认并监督检查,承担市本级工伤认定、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科长:汤爽,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6楼,联系电话:3150536。

(十二)工资福利科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政策和离退休(职)政策的贯彻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特殊岗位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假期、工龄认定和死亡、因工伤(亡)抚恤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定和工资变动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科长:高慧玲,副科长:于海泊,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9楼,联系电话:6660735。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

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拟订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负责全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市初、中、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核;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负责市属事业单位专业职务聘任工作;指导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科长:江业盛,副科长:赵炎,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6楼,联系电话:6660753。

   (十四)外国专家工作科

拟订全市国外专家、智力项目引进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市引进国外专家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专家的初审和申报工作;承担引进国外专家项目经费的拨付、管理工作;建立与国外专家组织合作关系,组织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组织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执行省政府吸引海外研发团队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研究拟订市政府吸引海外研发团队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全市引进海外研发团队工作计划,并负责相关工作;负责建立海外高层次专家库。科长:袁玉龙,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9楼,联系电话:6660712。

   (十五)出国(境)培训科

    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政策及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开展国内培训;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研修项目相关工作;承担本系统国外培训的相关工作,建立与境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关系。

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国专家来葫工作许可,负责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的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国家教科文卫领域外国专家引智项目申报、计划执行和经费核销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引智宣传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全市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科长:张扬,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9楼,联系电话:6660711。

(十六)军官转业安置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承担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安置工作;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主任(副县级:刘亚孚,副主任(正科级):韦社钦,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6楼,联系电话:6660716。

    (十七)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相关政策并组织落实,规范国有企业裁员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审核工作,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拟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科长:刘洪彬,副科长:高志,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8楼,联系电话:3150557。

    (十八)信访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统计及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局机关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接待处理工作。科长:董大为,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1楼,联系电话:315056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书记:孙佩君,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1号劳动大厦10楼,联系电话:666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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