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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7-08-17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重庆市永川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一)本次拟招聘人数共32名。
(二)招聘对象为:
1.2017年应届毕业小学全科教师定向永川区20人;
2.2017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医学生定向永川区8人;
3.面向社会招聘教练员3名;
4.面向社会招聘播音员1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附件2);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未取得协议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永川区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017年永川区定向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或《2017年永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5),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不按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招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获奖、实习)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获奖、实习)各占总成绩50%。
面试的方式为说课,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大学学业成绩(含获奖、实习)综合考量,分值100分。其中:大学期间必修课成绩占60%;大学期间获奖占20%;顶岗实习成绩占2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50%+大学学业成绩(含获奖、实习)×5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招聘订单定向医学生的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综合考量的方式进行。面试和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综合考量,分值100分。其中:大学学业成绩=(所有课程平均成绩×50%+实践实习成绩×50%)―(补考科数×0.2+重修科数×0.5)+加分(学校对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优秀2分、优良1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40%+大学学业成绩(含实习)×60%,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3.招聘教练员的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需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考核成绩
4.招聘播音员的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采取试镜、专家组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播音主持水平及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和临场应变能力。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未形成竞争的,需通过票决方式,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通过,方可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及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在进入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考察中、考察后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六)选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包括小学教师岗和临床岗),以招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大学学业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单位选定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全科教师和订单定向医学生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6年以上、其余岗位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且在用人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申请向区外的其他单位流动。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考试聘用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023-49822425(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
023-49872524(区教委人事科)
023-49822991、023-49878822(区卫计委人事科)
023-49898781(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附件:
1.永川区2017年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永川区2017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7年永川区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7年永川区定向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17年永川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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