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平事业单位招聘1443人第2页
2015-02-0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2、符合省政府闽政(2012)13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体育教练岗位及硕士学位的医学岗位报考者免笔试。免笔试的岗位均在《简章》中注明。
3、时间和科目
(1)3月21日9:00——11:00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
(2)3月21日9:00——11:30 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客观题和写作)。
(3)3月21日14:30至16:30 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
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简章》。
4、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5、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3日。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流动调配科(市政府办公楼12层)办理加分手续,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本次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加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6、成绩查询。
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4月20日后登录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网(http://www.nprc.com.cn)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7、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划定;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划定。考生可在4月20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各岗位的面试形式按《简章》要求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3天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上予以告知,招聘单位也将进行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6、总成绩的计算及相关事项
(1)笔面试成绩各占比例
笔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和《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含技能测试、片断教学)成绩占50%的比例(其中面试专业的岗位,专业知识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回答专业问题占面试成绩70%)计算。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出现总成绩相同时的处理方法
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
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同级组织人事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的相关的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相关文章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