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海珠区招聘179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3页
2014-12-11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4、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凡没有按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按聘用岗位要求,卫生系列需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聘用后3年内通过有关资格考试;其他无执业资格条件要求、可通过认定程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的聘用岗位,须在符合认定条件后半年内通过有关认定手续。
(二)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半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依据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
应聘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招聘职位表中各单位的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391537(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监督电话:020-84432495(海珠区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局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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