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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http://www.gzpta.gov.cn第2页

2016-07-26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右方“成绩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考官均在考前1小时内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提出的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专业岗位工作需要确定的本岗位人员必须掌握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技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可结合招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模拟、说课、实验操作等不同形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面试方式详见各单位于笔试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管理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管理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 + 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类职位的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专业技术类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40% + 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列入我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相关事项。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1-28662655(政策方面:简章解释、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
 
  0851-23163875(技术方面:信息填写、交费问题、表证打印等)
 
  监督电话:0851-28981657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研究确定并视情况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附件:2016年遵义市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xlsx




    tags: 2016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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