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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引进人才

2017-09-06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引进人才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引进人才类型
引进人才类型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精英人才、海外优秀人才、优秀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A、B、C三类)。详见附件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相关条件和待遇》。
三、引进人才学科专业
详见附件2《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引进人才学科专业目录》。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不含联合办学);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本科、研究生教育背景,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四)原则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3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五)博士、硕士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五、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上午12:00。高层次人才可一事一议,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
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r@hlju.edu.cn。咨询电话详见《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引进人才学科专业目录》。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信息表》(见附件3);
(2)《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政审表》(见附件4);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2018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
(5)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确定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报名要求中的第3点“报名提交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信息表》、《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发布的相关通知。
2、考核方式
招聘博士的岗位,考核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心理测试等,根据引进人才类型对应聘人员进行分类考核。
招聘硕士的岗位,考核方式为心理测试+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公示三个工作日。
3、考核内容
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
(五)体检
到黑龙江大学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七)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录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六、几点说明
(一)达到“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及以上水平的应聘人员,录用后学校按当年政策为其落实事业编制,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相关待遇。
(二)特殊学科未达到“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自身情况和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决定录用的,学校按照当年政策为其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在编教职工待遇。
(三)其他未达到“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应聘人员,学校根据专业需求和考核结果,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录用:
1、师资博士后
学校相关学科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应聘人员先申请进站从事师资博士后工作,在站期间享受人事代理人员同等待遇。在站工作时间为2年,出站时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科研成果不低于“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学校按照当年相关政策为其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落实事业编制;科研成果未达到“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不予录用。
2、人事代理
学校相关学科没有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其中,引进的博士入职满2年,科研成果不低于“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学校按照当年相关政策将其转为事业编制;科研成果未达到“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C类”水平的,予以解聘。特殊学科引进的硕士入职满8年,需获得博士学位或职称晋升为副教授,学校按照当年政策将其转为事业编制;8年内未获得博士学位或晋升为副教授,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及当年政策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四)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拟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09903(黑龙江大学人事处桂老师、贾老师)
电子邮件:hr@hl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所学专业”)
本公告由黑龙江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引进人才相关条件和待遇.xlsx】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2017年下半年引进人才学科专业目录.xls】附件【附件3: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信息表.docx】附件【附件4:黑龙江大学2017年引进人才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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