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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9月公开招聘公职律师

2017-09-15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9月公开招聘公职律师

为切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中共包头市委办公厅、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党办发[2017]21号)和中共石拐区委办公室、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拐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石党办发[2017]43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人民政府公职律师,与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同负责处理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街道办事处的法律事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职律师聘任条件及要求
1.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5年的公职人员;
2.具有法律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取得律师资格证;
4.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聘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公职律师工作职责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街道办事处等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依法代理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街道办事处有关的民事法律事务。
7.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8日—9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公职律师报名采取网报的方式,应聘的公职律师需填报电子版《石拐区人民政府公职律师信息登记表》(见附件-贴电子版照片),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资料图片均为扫描图片JPG格式),统一发送至石拐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外网邮箱(sgqfzb@163.com)。
联系人:王迪、郭涛
联系电话:0472-8728114
附件:石拐区人民政府公职律师基本信息登记表2017-石拐区人民政府公职律师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石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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