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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17年8月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017-08-16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四川省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2017年8月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选调名额及职位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职位:会计。
二、选调对象
全市符合选调条件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机关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人品正、作风好、素质高、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本科为会计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4、具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即2012年8月1日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7、基层公务员、教师等人员须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内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内江日报》、内江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室(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458号,“龙船调”楼上)。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以由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主要工作业绩以及其他能力证明材料2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2寸免冠照片2张。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资格审查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最终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由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统一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不到1:3比例,则取消本次选调。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进行折算。
4、笔试以考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业务能力,语言文字表述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为主要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5、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两名。根据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和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工作岗位需求,确定拟调人员。
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先借用三个月(借用期内工资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如考察合格的拟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可依总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递补。借用期满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入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有关工作由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统筹安排。借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2-5085506
咨询电话:0832-2023050
联系人:赵先生
附件: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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