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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09-13 作者: 来源:人事考试网




郑州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人社职称〔2013〕75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方式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价,实行初聘和考核认定两种方式。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员”级和“助理”级两个级别。
二、初聘、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工作,并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自主申报,通过初聘或考核认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初聘的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电大、函大、夜大、自考、职大等成人教育的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水平)等,自2014年起,不再初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范围和对象
通过成人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人员可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凡是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均不得实行考核认定。
三、初聘、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一)初聘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申请初聘的人员,中专或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职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硕士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可聘任为“助理”级职务。
(二)考核认定的学历和年限要求
1. 申请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中专或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员”级职务;中专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三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员”级职务满二年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考核认定为“助理”级职务。
2. 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者,在认定“员”级或“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其专业工作年限要在上述规定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二年。
3. 个别系列(专业)国家和省对学历和任职年限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初聘、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属地分级管理,郑州市人社局职称处负责市直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负责所在地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其档案代理人员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和管理。
(一)初聘的审批程序和所需申报材料
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实行“随时受理,集中办理”的管理办法,每季度办理一次,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各审批一次,并同时下发任职资格文件。
申请初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申报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二)考核认定的审批程序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每年办理一次。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的推荐工作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郑州市和各县(市、区)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审批完毕,任职资格批文应于当年年底前下发。
申请考核认定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提供)或单位考核报告(企业单位人员提供);申报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的,还需带“员级”资格证书、聘书。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需提交的材料: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相应级别《资格审查表》(A3纸)一式4份。
五、收费问题
依据豫价费字〔1997〕180号文件精神,考核认定收费标准为80元/人。
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管理
我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备案和网上查询认证制度。各县(市、区)人社职改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本辖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报郑州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职称处将通过郑州职称网提供证书查询认证服务。
七、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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